关于2016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的通知
日期:2016-05-12  发布人:数学科学系  浏览量:1212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6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定于2016年5月17日至20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课程补考

时间

补考科目

学生人数

地点

监考人员

备注

201651715:00-17:00

大学计算机基础Ⅰ、Ⅱ

本科27

010404

信息工程学院2

 

计算机应用技术Ⅰ、Ⅱ

专科25

201651815:00-17:00

大学英语Ⅰ

34

100421

外国语言文学系2

 

201651817:10-19:10

大学英语Ⅱ

55

100421

电子科学与工程系2

 

20165198:00-10:00

大学英语Ⅲ

41

100421

经济管理系2

 

201651910:10-12:10

大学英语Ⅳ

21

100421

护理学系2

 

2016519

15:00-17:00

高等数学Ⅰ、Ⅱ

40

090415

数学科学系2

 

微积分Ⅰ、Ⅱ(含经济数学)

2016519

17:10-19:1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72

t0218

社会管理系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62

t0314

生物工程系2

文化传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设计学院、音乐表演系、体育系补考学生

87

t0414

国际学院2

动画学院补考学生

 

各院系应在5月13日前,将本院系参加监考的人员名单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大学体育》补考:安排在5月17日17:30-18:30,补考学生17:30到北院操场主席台前集合,参加补考。

(三)专业课程补考:由各院系在5月17日至20日内自行安排。如因补考门数过多,不能正常安排的,由相关院系与教务处协商确定其它时间补考。各院系将补考安排时间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5月13日前送交教学管理科。

二、考试及评卷要求

(一)学生所在院系请及时通知本院系学生按时参加补考。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不携带学生证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安排有公共课监考的院系应于5月17日上午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领取公共课补考试卷,并通知本院系监考人员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由院系提前两天选定新的监考人员,并送交教务处备案。

(三)各院系补考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安排与考场管理、试卷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试卷归档等相关要求按《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入口课程成绩考核管理办法》(院字(2011)142号)执行。

(四)监考人员要严肃对待监考任务,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于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记录和处理。

三、考务组织

教务处成立补考考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补考情况进行巡视。领导小组设置如下:

组  长:李东亚

副组长:丁如剑  王春华

办公室成员:庞建丽  耿玲  吕凤英  闫小立

各院系也应成立补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考务办公室,认真组织本次补考工作。

四、成绩送交

各院系于5月26日前将补考成绩统计表(见附件)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打印版)。

凡在校期间考试缺考、补考缺考、补考不及格、补考缓考及考试违纪或作弊等情况的2016届毕业生均应参加本次相应课程的补考。对于无故不参加此次补考的学生,毕业前不再安排补考,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需办理相关手续,由学生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后于5月17日前报教务处审批,否则,按无故不参加考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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