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系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日期:2013-02-06  发布人:数学科学系  浏览量:290

一、教师业务档案由系办公室和教学秘书负责管理,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反映教师业务水平,衡量教师业务工作成果及同教师有关的具体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

二、教师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详细记载着教师本人的基本情况,如学历、履历、教研成果及自然情况等。

(二)“教学工作登记表”,此表由教师本人和教学秘书根据本人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和教学质量等情况,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填写。

(三)有关教学的科技成果、论文、著作和编写的教材、教学(研)经验,教学改革方案等。

(四)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学生对教学情况的信息反馈记录等文字材料。

(五)归档教案,包括观摩教学、优质课以及每学年(期)以教研组为单位会同教务处共同评定的优秀教案以及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

(六)教师的学历、教龄和某些考试成绩资料。

(七)教师现任、曾任或能胜任课程的情况记载。

(八)教师参加科研活动的论文、获奖证书、通知书、聘书以及教师职称评定、晋升职级、评模选优等其他方面的材料。

三、教师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由教学秘书负责,同办公室文书档案立卷、归档、保管方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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